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為做好新冠肺炎治愈病例、排除疑似病例和醫學觀察人員后續管理工作,特規定如下:
一、對治愈出院的患者,實行居家觀察:危重癥、重癥患者出院后必須居家觀察14天以上;普通患者出院后必須居家觀察7天以上。對排除疑似病例出院和解除醫學觀察后的人員,也必須居家觀察7天以上。對治愈患者解除居家觀察前,必須進行一次胸部CT檢查和核酸檢測。
二、原經治醫療機構要明確專人每天對出院患者進行電話密切跟蹤回訪,并做好回訪記錄;對出現異常癥狀的要及時就診并按照相關程序報告。
三、對治愈出院的患者、排除疑似病例由所在地縣(市)區政府接(送)回,并按要求做好安置工作。
四、當地村(居)委會要對居家觀察人員給予關心關愛,做好思想引導和心理疏導;同時教育廣大群眾科學認識疫病,正確對待治愈人員、排除疑似人員及解除醫學觀察人員,確保他們不受歧視,使其能正常融入到工作生活中。
五、居家觀察人員要做好自身防護,嚴格進行排泄物、生活垃圾的消毒處理;其家庭成員也要做好相應防護工作。
六、對工作中履職不力,推諉扯皮,造成不良影響的責任人,將視情節依法依紀嚴肅追責。
七、上級部門如有新的管理規范,按上級規范執行。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