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州網訊 裴營鄉采取“四個加強”措施,搞好秸桿禁燒工作。
一是加強宣傳。每天出動3輛宣傳車在全鄉巡回宣傳,在全鄉懸掛橫幅300余條,張貼標語4000余條,印發宣傳資料2萬余份。
二是加強領導。成立了以鄉黨委書記任政委、鄉長任指揮長的秸桿禁燒工作指揮部。各村也成立了工作指揮部。實行副鄉級以上領導包片,鄉干部分包到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包戶、農戶包自已地塊責任制。
三是加強督查。鄉成立了由黨政辦、紀檢、派出所等單位部門組成的聯合巡邏執法工作隊,各村成立秸桿禁燒巡邏隊,及時查處焚燒行為。設立舉報電話,24小時接受群眾舉報并及時趕赴現場處理。
四是加強責任追究。發現焚燒一堆秸桿,對包片、包村干部結合黨政紀處分;對發現焚燒第一堆秸桿的村,撤銷村黨支部書記職務;對秸桿焚燒農戶,拘留15天,罰款200元。其它聯保農戶負連帶責任,分別處罰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