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州網訊 近日,一場民事糾紛調解在南陽中院和腰店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圓滿解決。
2020年9月16日,任某某駕駛四輪農用車給王某某家拉玉米,在王某某家倒車時將王某某撞到,導致王某某受傷。王某某受傷后,任某某打120將王某某拉到市中心醫院治療。任某某駕駛車輛沒有手續不讓原告家人報警,表示愿意積極配合原告治療。
事發后,任某某通過微信轉給王某某女兒2000元,并在微信上明確表示:“你放心,好好把你媽照顧好,我們會負責的。”王某某出院后向任某某追要剩余的治療費,但此時任某某否認是自己車碰的。王某某無奈,只好向市人民法院訴訟追償,市人民法院判決任某某賠償王某某28381.68元。
任某某不服法院判決,向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承辦法官在審閱完案卷后,認為該案是交通事故引發的健康權糾紛??紤]到王某某在一審時保留傷殘鑒定的訴權,為了減少訴累,即聯系腰店司法所,啟動聯動調解。
南陽中院法官和腰店司法所在調解過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員便多次聯系任某某溝通,做其思想工作并從不同角度向任某某釋法明理,給任某某算了一筆賠償賬,任某某認識到事態嚴重性。最終,雙方當事人當面達成調解協議,任某某當場一次性給付王某某34000元。
“近年來,我們學習借鑒‘楓橋經驗’,大力推進訴源治理工作。這也是我們積極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愛民實踐服務的體現。”腰店司法所所長張超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