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傳部為省里的重要機關單位,省委宣傳部部長為副省級領導,同時還是省委常委.其職能如下:
一、主要職責
省委宣傳部是省委主管意識形態方面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中宣部和省委的部署,制訂全省宣傳工作的任務、政策和措施,協調、指導省直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和全省各級黨委宣傳部的工作。
(二)負責指導全省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指導規劃理論研究工作。管理省委講師團、省社科院、省社科聯和《學習導報)、《**共產黨人》雜志社。
(三)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新聞、出版等部門工作以及對外宣傳和地方志的編纂工作。聯系省新聞出版局、省廣播電視廳、**日報社和新華社**分社,代管《光明日報)駐**記者站,指導省新聞工作者協會、新聞學會,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
(四)負責從宏觀上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文化市場的管理工作。聯系省文化廳、省文聯和省作協,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上實施領導。
(五)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和群眾性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配合省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編寫黨員教育教材;領導相關社團工作。
(六)協同省委組織部考察省直宣傳文化系統省委管理的干部,負責管理省直新聞、文化、出版和社會科學研究部門和單位中未列入省委管理的一些重要崗位、重要宣傳輿論陣地的主要領導干部;配合省委組織部制訂宣傳文化系統領導骨干的培訓規劃,并做好有關調訓工作。
(七)聯系宣傳文化系統的知識分子,指導省直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經常性的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全省新聞系列和企業政工干部的職稱評定的有關工作。
(八)根據精神文明重在建設的原則,配合政府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宣傳文化系統的事業建設和社會發展。
(九)完成省委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