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州網訊 時下,文渠鄉農民在建房、借錢等重大事件上,個人掏錢請“公證”已成為他們樂意的“法律消費”。
前不久,該鄉農民李克來到鄉司法所,要求司法公證人員主持“公道”。原來,李克家正在蓋的樓房一樓磚墻出現斷裂,因他與包工頭張某曾有過口頭協議:如發現房子出現斷裂、漏水等,由張某負責。但張拒不承認,李克只好請司法所幫助解決。在司法人員的調解下,張某答應負全部責任。由于李克的房子還未完工,雙方在公證人員監督下,簽訂了建房公證書。有了法律保證,李克這下放心多了。
如今,該鄉農民都把“公證”作為自己干事創業的“靠山”,至目前已簽訂各類公證書18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