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州網訊 10月21日下午,在人民法院執行干警李春輝的努力下,姚某貴申請執行吳某朝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終于順利執結,被執行人吳某朝帶著18萬余元現金當場償還給申請人姚某貴。兩個有著長期生意往來的老伙計終于冰釋前嫌,化敵為友。
談起此案,李春輝憋了一肚子話。他接手該案后,經多次線上線下查控,均未發現被執行人吳某朝名下有財產可供執行,而申請人姚某貴又非常著急用錢,多次電話催促李春輝要求加快執行進度。李春輝中間想了很多執行措施,無奈被執行人吳某朝每次到庭態度很好,工作配合,就是稱經濟不好,暫時沒能力全部償還。但是申請人姚某貴卻堅持要求被執行人吳某朝按照生效判決一次性償還貨款及違約金。
結合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和雙方當事人多年的合作關系,李春輝認為該案只要雙方各退一步,完全可以達成執行和解。10月20日,他再次將雙方當事人通知到法庭進行調解,對吳某朝,他恩威并施,勸他說:“如果你愿意配合工作,我們將盡力做對方的工作,在違約金上讓對方給予照顧。”對姚某貴,他情法結合,勸他不要太計較。最終在他的勸說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姚某貴放棄執行違約金部分的訴求,只要求吳某朝償還剩余的貨款18萬余元,而吳某朝也愿意盡快湊齊剩余的全部貨款一次性償還給姚某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