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州網訊 “謝謝你,你為我們幫了大忙。”日前,鄭某激動地握著市人民法院員額法官穆志洋的手,連聲道謝。
據了解,鄭某夫婦在我市某鎮經營一超市,2022年11月2日,原告王某從超市購買20瓶紅酒,但在飲用時發現該紅酒已過保質期。王某為此與鄭某多次溝通要求賠償,但雙方對賠償金額始終無法達成一致,于是2023年2月1日,王某一紙訴狀將鄭某夫婦經營的超市訴至法院,要求超市退還購物款,并進行十倍賠償等。
穆志洋在了解案情后,決定對雙方進行調解。經過一番釋法析理,雙方就賠償事項達成一致,超市賠償王某2000元,王某將購買的紅酒退還超市。
“下一步,市法院將繼續狠抓案件審判工作,通過多樣化、多層次的司法服務,高效、優質、快速辦結涉企糾紛,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助力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為群眾解憂紓困,為企業保駕護航。”市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