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州網訊 近日,市人民法院張村法庭成功調解一起裝飾裝修合同糾紛,被告當場履行裝飾裝修合同尾款,化解了一場紛爭。
小梁經營一家門窗安裝門市,2024年2月,被告小孫找到小梁為其位于城區某小區的兩棟房屋進行封窗安裝,雙方就安裝方案進行了詳細約定。同年4月,小梁按照約定組織工人對涉案房屋陽臺進行了封窗施工,施工完畢后,小梁多次向小孫索要安裝費,小孫卻遲遲未能履行,小梁無奈只能將其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安裝費3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了解到原、被告雙方的矛盾不僅是貨款的支付問題,被告稱封窗的陽臺存在質量問題需要原告售后。為了實質性化解矛盾,解開雙方“心結”,承辦法官決定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調解過程中,法官向雙方釋明了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原、被告從雙贏的角度,心平氣和協商相關事宜。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被告當庭支付了拖欠的安裝費,原告也表示會對安裝的門窗及時提供售后服務。